在线PH检测仪的校准液(通常为 pH4.00、pH7.00、pH10.00 等缓冲溶液)的保存质量直接影响校准精度,若保存不当会导致 pH 值偏移,使传感器校准失效。校准液保存需严格控制环境条件、容器选择及使用规范,通过科学的保存方法维持其化学稳定性,确保在有效期内保持 pH 值恒定。 
一、储存环境的温湿度控制 校准液需在避光、恒温环境中存放,理想温度为 2-8℃(可存放于冰箱冷藏区),避免温度剧烈波动 —— 高温会加速溶液中成分的挥发或分解,低温冻结可能破坏缓冲体系平衡,温度波动范围需控制在 ±2℃以内。储存区域需远离热源(如暖气、烘箱)和直射光(如阳光、强光照明),紫外线会导致部分缓冲物质(如磷酸盐)发生降解,需将校准液存放在棕色玻璃容器或不透光塑料瓶中,外层可套遮光袋进一步防护。环境相对湿度需控制在 40%-60%,湿度过高易导致容器外壁结露,污染瓶口;湿度过低可能使溶液通过瓶口缓慢挥发,因此需选择密封性能良好的储存容器。 二、容器选择与密封处理 校准液原装容器需具备耐化学性(如高密度聚乙烯或硼硅玻璃材质),玻璃容器需确保无碱性溶出(避免影响 pH 值),容器瓶口需带有螺纹密封盖,盖内配备橡胶密封圈(如丁腈橡胶,耐水且不与缓冲液反应)。开封后的校准液需尽快分装至小容量容器(如 50-100mL 规格),减少多次取用导致的污染 —— 每次取用后,大容量容器内的剩余溶液易因空气进入滋生微生物或吸收二氧化碳(影响碱性校准液 pH 值)。分装时需使用洁净移液管,避免触碰容器内壁,分装后立即盖紧盖子,在瓶口缠绕一圈聚四氟乙烯胶带增强密封性,防止溶液缓慢渗漏或吸收空气中的杂质。 三、使用与分装应规范操作 首次开封使用时,需在容器上标注开封日期及预计失效日期(通常开封后有效期为 1-3 个月,具体按说明书执行),优先使用开封时间较早的校准液。取用校准液时,需先将容器缓慢升温至室温(避免直接从冰箱取出后立即开盖,防止冷凝水进入),开盖前用 75% 酒精擦拭瓶口及盖子,去除表面污染;取用过程中禁止将移液管插入瓶内深部,避免带出的杂质污染剩余溶液,建议采用倾倒方式取用,每次取用量以满足一次校准需求为宜(如 50-100mL),剩余溶液不可倒回原容器。分装后的小容量校准液需一次性使用完毕,若有剩余需按废液处理,不可再次储存 —— 小容器反复开启密封性能下降,易导致溶液变质。 四、污染防控与变质判断 储存过程中需定期检查校准液状态,观察溶液是否浑浊、出现沉淀或颜色变化(如原本澄清的溶液变浑浊),这类现象通常表明已污染(如微生物滋生或杂质混入),需立即丢弃,不可继续使用。碱性校准液(如 pH10.00)易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,导致 pH 值逐渐降低,开封后需缩短保存时间(建议开封后 1 个月内使用完毕),并在每次使用前用精密 pH 计快速检测其实际 pH 值,偏差超过 ±0.02pH 单位时需更换新液。储存区域需划分专门空间,与其他化学试剂(如酸、碱、有机溶剂)分开存放,避免交叉污染 —— 如酸性试剂泄漏可能通过空气扩散影响碱性校准液。 五、有效期管理与废弃处理 未开封的校准液需按说明书标注的有效期保存,过期产品无论外观是否正常均需废弃;不同品牌、批次的校准液不可混合存放,需按pH值分类摆放,标签清晰标注名称、浓度、生产日期及有效期。废弃的校准液需按化学废液处理,酸性与碱性校准液需分别收集,不可直接倒入下水道,需交由专业机构处理;空容器需用纯水冲洗 3 次后,按普通废弃物或危废容器规范处置,避免残留溶液污染环境。保存场所需建立库存台账,记录校准液的购入量、使用量及剩余量,定期盘点,及时补充近效期产品,确保校准工作不受影响。 通过以上保存措施,可最大限度维持校准液的化学稳定性,确保在线PH检测仪校准结果准确可靠。保存过程中需定期核查校准液状态,结合使用频率合理控制开封后的保存时间,避免因校准液失效导致传感器校准偏差,影响水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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